长期未居住的房屋物业费支付方式是什么?

临海法律咨询 2025-03-12
长期未居住房屋物业费需按约定支付。依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未居住房屋物业费或向建设单位,或向业主全额收取,折扣需协商。长期拖欠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及产生滞纳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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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居住房屋物业费处理:1.房屋未交付,联系建设单位按约定支付物业费。2.房屋已交付未居住,告知物业并协商折扣,或依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全额支付,避免长期拖欠产生不良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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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未居住房屋物业费处理方式有协商支付或按约支付。若房屋未交付,应与建设单位协商;若已交付未居住,可与物业协商折扣或按合同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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